2016-9-4
申晨
(图片来源:百度图库)
8月31日,人民银行、财政部、发改委、环保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7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搭建了中国绿色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使中国成为全球首个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绿色金融政策体系的经济体。7部委在2016中国杭州G20峰会即将举行之际发布《意见》,显示了中国引领绿色金融的决心,将有力推动G20峰会绿色金融议程的进展。
一、绿色金融理念的发展历程
上个世纪70年代,研究人员就发现了“建立在过度消耗大量资源和环境破坏基础上的”经济增长方式是不可持续的。由于受到后来几次金融危机和联合国“可持续发展”概念的影响,“可持续金融”(sustainable finance)成为西方发达国家金融理论与实践的主流。人们意识到掠夺式的经济增长是竭泽而渔,只有与环境和谐共处才能够保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金融作为现代经济核心,其模式创新是保障经济良性发展的关键因素。90年代末,“可持续金融”在《中国21世纪议程》的带动下传入国内,发展成为具备中国特色的“绿色金融”概念。2015年9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首次明确,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的顶层设计。2016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十三五”规划纲要》将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上升为中国的国家战略,明确提出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设立绿色发展基金”。8月31日,7部委联合印发的《意见》对绿色金融进行了系统性的规定。经过中国的不懈努力,绿色金融体系不仅在国内从顶层设计到市场规模都获得了飞速发展,还以强劲的势头走向世界。在中国的推动下,G20将绿色金融列入了2016年财经渠道议题,并在三亚举行的G20财政和央行副手会议上正式批准了中国提出的成立G20绿色金融研究小组的建议。该研究小组于2016年7月末提交的《G20绿色金融报告》提出的建议被G20央行行长及财长会议采纳,写入会议公报,并将在G20杭州峰会上讨论。
二、发展绿色金融的重要意义
目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凸显了金融市场改革创新的紧迫性,而绿色金融有望成为瓶颈时期的重要突破口。其重要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发展绿色金融是突破全球经济增长结构性问题的关键。今年1月,世界银行将2016年全球经济增速从3.6%调降至3.4%;OECD也将2016年全球经济增速从3.3%下调至3.0%。在全球经济低增长的表象背后,全要素生产率(TFP)增速放缓是其症结所在,而深化结构性改革是刺激经济恢复增长的根本。通过发挥绿色金融对实体经济的反作用力,积极引导资源流向高效能、低排放的生产领域,促进绿色产业的科学创新和技术进步,能够从根本上提高TFP,助推产业的结构性调整。
其次,发展绿色金融是帮助发展中国家在新一轮调整期内重新定位,实现全球经济平衡发展的有效途径。目前,世界正处于全球价值链从制造业价值链向创新链层面深度扩展的关键时期,高耗能产业逐渐被边缘化,处于价值链的低端。绿色金融有利于帮助发展中国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在有效解决传统制造业产能过剩问题的同时,开创产业创新的新型增长方式,积极引导绿色产业的发展,实现发展中国家在全球经济转型过程中的地位重构。
最后,发展绿色金融是适应当前金融市场需求的必然选择。2015年,全球可再生能源和低排放运输领域的投资达到约3000亿美元,仅中国就为此投入了约1200亿美元。然而,要实现我国治理环境污染的目标和在2030年或之前碳排放达峰的国际承诺,预计每年还需要3万—4万亿元人民币的绿色投资,而其中政府出资占比只是10%至15%,这意味着社会资金的需求巨大。发展绿色金融能够提升供给侧的质量和水平,通过高效利用社会资本来满足绿色金融产业在最近几年来迅速增长的资金需求,助推全球可持续发展进入绿色经济为主打的新跑道。
三、发展绿色金融的未来之路
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尽管人们意识到绿色金融在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但是由于缺乏内外两方面的动力,难以实现真正的结构性转换。一方面,企业还款能力是金融机构考虑的首要因素,而绿色金融短期效益不高,风险较大,难以提高金融机构对其的关注度;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实施绿色金融具有很强的正外部性,而绿色金融政策和相应监管的缺乏使得社会普遍持观望态度。从国际实践上看,目前已经有美国、欧盟、巴西、南非、孟加拉等国制定了一些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措施,但是整体来看仍然是零散和非系统的。而中国首次对绿色金融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为绿色金融提供了政策保障。这将为其他国家制定相关政策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在《意见》中,中国首次通过官方的形式明确了“绿色金融”的定义,即“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所提供的金融服务”。同时,进一步指出,绿色金融体系是指“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股票指数和相关产品、绿色发展基金、绿色保险、碳金融等金融工具和相关政策支持经济向绿色化转型的制度安排”。这一举措结束了长期以来业内对“绿色金融”概念解释不一致的情况,对于明晰我国绿色金融的发展方向十分必要。另外,此举还有利于促进世界各国尽快就关于“绿色金融”的概念达成统一意见,从而开展进一步的国际合作。
《意见》指出,要“通过发展新的金融工具和服务手段,解决绿色投融资所面临的期限错配、信息不对称、产品和分析工具缺失等问题”,精准地为我国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创新方向指出了道路,同时也为国际金融创新提供了思路。目前,我国绿色金融产品主要由环保产业指数产品、环保节能融资产品和碳金融产品构成,从总体来看,其涵盖领域在不断拓宽,但在产品类别、服务对象范围、融资规模等方面仍然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应在立足本国特点的基础上,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着重于绿色金融产品设计,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为个人、家庭、企业和政府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绿色金融产品。
(作者为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国际法专业2015级硕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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