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玉
(图片来源:越南vnexpress英文网站)
2018年6月10日,越南再次爆发涉及反华内容的示威游行。中国驻越南大使馆发布通告,提醒在越中国公民注意出行安全。该次发生在越南胡志明市、芽庄、河内、岘港等地发生非法聚集,旨在反对近期国会拟审议的《关于云屯、北云峰、富国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草案)》(以下简称《特区法》部分内容。这些内容主要涉及经济特区劳工限及土地租赁年条款。部分越南人担忧这些条款可能会导致中国劳工涌入,抢占越南劳工工作机会;其中的长达99年的特区土地最高租赁年限甚至会对国防安全产生不利影响。下文将初步介绍该草案内容,并详细解读草案中有关劳工和土地租赁的条款,探究有争议条款的影响。
一、《特区法》出台背景
1986年越南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革新开放政策后,经过党的第七和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补充完善,越南已逐渐形成了“主动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方针,之后越南制定发展战略到 2020 年建设成为一个现代化工业国家,但其中边境的发展缓慢是实现该目标的重大阻碍。今年来越南逐渐把目光更多的投向经济发展状况较为落后的北部地区,特别是中越边界的北部山区。越南积极与中国合作,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鼓励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边境贸易协定》《关于建设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备忘录》等多个协定。为落实有关协定,越南国内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制定有关法律,希望能带动边境经济发展,实现全国平均增长,实现现代工业化国家的目标。
2012年年末广宁省委向政治局递交本省到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提案和2030年展望,申请运用特殊机制,将广宁省发展成为服务、工业现代化省份和北部经济龙头省份。该提案还提出试点建设云屯市和芒街市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建议。由于该提案符合越南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能够有力的促进当地经济的增长,越南政府立刻对此做出响应,开始筹划建立特别行政经济单位,因此《特区法》的制定也被提上了日程,以为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提供法律保障。
二、《特区法》主要内容
《特区法》是越南出台的一部专门规定经济特区内各项事宜的法律,本法主要针对在云吞、峰云北、富国三县涉及各个特殊行政-经济单位的机关、组织和个人,调整范围包括地方政府和特区其它机关有关发展经济-社会的规划、机构和特殊政策及各单位人员安排,政策落实问题。其中涉及到外国人投资相关规定的内容,值得我们关注。《特区法》包括正文和附录两个部分。正文共有6章内容,包括85条条款,对特区的规划,发展特区经济-社会的工作机制和特殊政策,当地政府和特区有关单位的人员设置、任务权限,中央政府和特区省级政府的任务、权限,本法的执行与修订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附录部分由6个附录组成,分别列举了云屯、峰云北、富国三个特别行政单位具有优惠政策的行业名单,对生态资源产生严重影响的行业名单,需经省级人民委员会审定、批阅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投资项目名单。
其中第三章涉及经济特区投资政策的部分是本文分析的主要对象。本章共5节,41个条款,对发展特区经济-社会的工作机制和特殊政策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第一节对投资经营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第17条对外国投资者在特区投资具有优惠政策的行业的投资条件进行了规定,第21条对特区投资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手续进行了详细说明。第26条列举了投资过程中所需的其它手续。本章第二节对土地、工程建设、投标和环境等问题进行了规定。第32规定了特区土地的管理和使用,第34、35条都涉及特区房屋所有权问题。其余条款分别对贷款、特区建筑许可证的颁发、投标、环境评估问题进行说明。本章第三节对投资优惠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个人收入所得税、进出口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第四节对劳工问题进行了规定,详细说明了外国务工人员签证问题,规定了该区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本章剩余部分则继续介绍特区其它的机制和特殊政策。
三、《特区法》引发的争议与评价
总的来说越南人民讨论的主题有三个:外国劳工、某些优惠条款是否只针对中国、土地可租赁时间过长是否回危害国防安全。
从草案具体条款看,本法案中涉及劳工的条款集中在第三章第四节第46条第1款、第2款规定、第4款。这些条款对优先雇用的员工对象,专家、管理人员、经理、技术人员等特殊国外工作人员的停留时间及外国劳工比列等事项都做了相关规定。从涉及劳工的条款可以明显发现,越南政府在竭力保证当地居民优先雇用情况,并对外国劳工的停留时间进行了较为严格的规定。此外涉及劳工的条款,并未出现“中国”二字,所针对的是除越南外的其他国家的投资者。
越南国内评论指责“与广宁省接壤的邻国公民”是指中国公民。针对类似言论,作者发现,草案中出现“与广宁省接壤的邻国公民”字样的条款是第55条4款。该条文并未直接提到中国,虽然根据地图可看出此处所指的“邻国公民”是中国公民,但是该条款也只涉及到旅游问题。且该条款对领国边界因旅游目去云屯特别经济区的公民有着严格规定,并未像网民所说,针对中国,会对国防造成威胁。
本法案的第三章第二节第32条第1款规定了特区土地使用年限,根据条款,并不是所有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都是99年,再有,特殊情况下经政府总理批准土地使用年限可达99年,但特殊情况是什么情况?政府批不批准?越南政府对此都有很大的自由决定权。此外,该条款的对象,不仅是中国,还有除中国以外的包括越南在内的其他国家,不存在网友说的只针对中国。
从草案制定的目的看,6月13日 越南中央政府门户网站挂出《阮春福总理:听取广大人民的心声合理调整经济特区土地租赁年限》的文章,阮春福总理特地提到:“特区引进外资结构须适当、合理,投资来源不能只来自一个国家。特区建设中的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是分不开的,人民不须担心某个国家在特区有投资独权。阮春福总理强调,营造具有竞争力和良好的投资环境,为投资者提供便利条件的同时要坚持国家利益至上。”可以看出越南政府批准经济特区提案,制定《特区法》其目的是为了加大越南对外商的吸引力,同时也是为了拉动边境地区的发展,早日实现到2020年成为工业现代化国家的目标。
从民众争议的内容看,很多争议具有以偏概全的迷惑性,如“谁说没有提到中国,‘与广宁省接壤的邻国公民’不就是说中国吗?”这样的言论,只强调了该条款针对中国,但丝毫不说该条款是针对旅游的内容,而且全片只有一处用到了 “与广宁省接壤的邻国公民”这样的表述。其次,如“中国劳工抢占劳工市场”的担忧故意过分强调中国,直接忽略了本草案也涉及其它外国劳工。 最后,如“99年最长租赁时长影响国防安全”的言论则激进的,非理智的胡乱的与全民关注的国家安全问题扯上关系。
综上,不论从争议条款的具体内容还是从设立特区,制定法律的目的来看,并不会产生民众所担忧的“劳工抢占市场”“可租赁时间过长影响国防安全”等问题。从争议内容来看,这些争论的产生只是因为反华情绪在作祟,条款实际上不会产生这些负面影响。本次的暴力游行也是有心人士利用越南民众反华情绪的结果。在6月11日越通社的报道中也提到部分政治投机分子已利用该问题来煽动人民,在互联网上发出所谓“爱国之情”的号召,以煽动、拉拢人民走上街头进行示威游行……
中越两国山水相连,友谊长存。越南人民应当放下偏见,与领国一起维持地区和平安全,为国内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睦邻友好,面向未来!
(作者是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017级硕士生)
附件:越南《经济特区法(草案)》争议有关条款译文
……
第三章
第二节
第32条
第1款
“根据投资项目及投资者所提出的项目规模和性质,特区人民委员会委员长决定在特区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使用年限,最多不超过70年;特殊情况的,经政府总理批准,土地使用时间最多可以延长至99年。”
……
第四节
第46条 对于劳动者的政策
第1款:
位于特区的企业有义务优先雇用当地土地被征收,因精简编制失业和长驻特区的劳动者。劳工可享受该规定和有关法律中所规定的优惠政策,特区人民委员会委员长为雇佣按本条规定的劳工的企业制定其它优惠政策
第2款:
未获特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专家、管理人员、经理在该地工作时长一次不超过60天,1年
不超过180天。
未获特区工作许可证的外国技术人员在该地工作时长一次不超过30天,1年不超过90天。
雇佣者有义务告知特区人民委员会本条规定的外国劳工的使用情况,不能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外国劳工,不允许给除专家、管理人员、经理、技术人员的未获特区工作许可证的其它人员办理入职手续。
……
第4款:
(b)特区人民委员会自行规定外国工作人员比例,对除第条2规定的外国特区投资者进行有关规定。
第五节
第55条
第4款
与越南广宁省接壤的邻国公民,以旅游为目的的,可使用合格的边民通行证(不需要签证),在越南经营国际旅游业务的公司的导游带领下,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云屯经济特区。因旅游目的需要进入广宁省其他地方的,越南国际旅游公司的导游有责任申请建议特区出入境机关审查、颁发一定时间内的一次往返签证。
Overview and remark about SEZs bill
Jin Yu
On June 15, 2018, demonstrations were held in some major cities of Vietnamtoprotestagainst som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SEZs) law provisions concerning labor and time limitation of land leasing. SEZs which was planned in Van Don, Bac Van Phong,Phu Quoc Island was first discussed by National Assembly last November. Making the SEZs law was put on the agenda soon for creating a favorable mechanism and business environment for investors at the SEZs. This article aims to give a brief introduction of SEZ bill, then display and analyze the disputed provisions to figure out whether the SEZ bill does exist the potential undermining of national security and violation of sovereignty due to long land leasing time allowed by government and potential risks of losing jobs by foreign labors’ coming as protests ins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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