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雅文
(图片来源:网络)
2019年1月21日,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下称绿金委)和伦敦金融城绿色金融倡议在北京联合主办了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组第五次工作会议。会议就共同试点气候与环境信息披露工作、探讨环境信息披露的目标、内容、方法及行动计划达成诸多共识。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近年来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重视,不仅成为G20的重要议题,也成为中英两国绿色金融合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此举在国际上产生了积极影响。
一、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内涵意义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是绿色金融法律政策体系的基础性制度,对推进绿色发展,发展绿色金融有重要意义。在中国,绿色金融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国银监会制定了《绿色信贷统计制度》以及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作出的统一规范均对金融机构发展绿色金融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对于发挥金融中介作用,加速金融和经济的绿色化进程具有重要意义。如果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要求客户提供环境相关信息,对客户的环境风险及其管理能力进行评估并将此作为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主要考量,将有力促进客户不断改善环境表现及环境风险管理能力。同时,因金融机构对环境因素的考虑比重增大,金融机构的资金和服务会更多投向绿色行业、领域和企业,从而推动经济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目前,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是金融机构就与环境相关的信息进行披露,包括:金融机构自身经营活动和投融资活动对环境影响的相关信息;气候和环境因素对金融机构机遇和风险影响的相关信息。目前,国际先进金融机构多参照温室气体排放准则的三个范围进行信息披露:1、机构直接拥有或控制的资源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2、机构电能购买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3、除前两项外,机构非实际拥有或控制的资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而联合国金融稳定委员会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发布的《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建议报告》则建议金融机构在以上三个范围外,从治理、战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等四个方面对环境信息进行更深层次的披露。
二、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最新进展
在绿金委和伦敦金融城的组织协调下,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组与与会的试点机构代表和相关国际组织、智库的专家就环境信息披露的意义、目标、方法和时间表等进行了探讨并达成共识。
(一)中英联合发布行动方案
在共识的基础上,2018年秋季,中英双方联合发布了《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组行动方案》,鼓励试点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提出披露将遵循如下原则:1.指标可比。各金融机构所披露的信息参照较为一致的框架、计算方法和工具,使结果具有可比性。2.因地制宜。试点机构应借鉴气候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所提出的披露建议,从本国的监管要求与本机构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合适的披露框架和披露内容。3.循序渐进。设定时间表,渐近性地开展披露工作。在披露金融机构投融资对环境的影响时,可以采取分行业推进的方式。
(二)中方构建环境信息披露目标框架
在解读和梳理国内外披露内容的基础上,中方试点机构尝试搭建了环境信息披露目标框架。主要包括如下两个部分:
1. 环境相关定性信息和指标。包括本机构与环境相关的战略与目标、治理结构、政策制度、环境风险和机遇的影响、风险管理及流程、绿色金融创新及实践案例、绿色金融研究及成果,以及下一年度的行动目标与计划等。
2. 定量指标及情景分析。其中,定量指标涵盖金融机构自身经营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以及本机构的投融资对环境的影响。试点机构还可通过情景分析量化,测算环境因素给金融机构带来的风险和影响,如对电力、钢铁、水泥等高排放行业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进行情景分析和压力测试。
金融机构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对前述定性、定量指标的披露程度,并采取不同的披露形式,包括发布专门的可持续发展报告,在社会责任报告中开辟环境信息专栏,或者将环境相关信息有机融入年报和社会责任报告等。
(三)中英试点机构推进环境信息披露
中英两国试点金融机构根据试点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各自的环境信息披露,取得良好进展。英杰华(Aviva)、Brunel 养老金管理公司 (下称Brunel公司)、兴业银行、易方达基金均是此次计划的试点机构。以Brunel公司的实践为例,可以更为清晰地揭示中英试点机构的最新行动进展。从战略角度,Brunel公司评估气候变化影响的框架包含适应和实体风险(气候变化后果带来的风险)以及向低碳经济转型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应对气候变化根源带来的风险),从治理角度,通过负责任投资和守护政策确保机构的遵守。同时从风险管理上致力于上市组合的去碳化,提供碳足迹以辅助减少对客户未经奖励的碳风险和低碳组合的机遇,将气候风险作为资产组合的一部分进行评估,并横跨所有资产类别。
三、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的未来展望
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行动根据计划,积极推进各自的环境信息披露,取得了良好的进展。未来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需从双边合作、建立环境信息披露框架、形成环境信息披露标准三方面着手。
(一)强化两国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双边互动合作
未来继续推进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需要强化双边政府在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中的重要地位,推进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相关法律与政策。推进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相关立法,从法律角度明确要求企业详细公开环境信息,并进行统一规范,提高环境信息披露标准,扩大环境信息披露范围,细化相关规定。从立法层面提高对环境信息披露的要求,从而达到推动促进经济绿色转型的目标。
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需要进一步推进金融机构合作。近年来由于气候变化、环境污染问题,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存已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绿色金融理念逐渐推广,主流金融机构也日益重视自身的环境信息披露工作。中英环境信息披露试点行动已有10家中英金融机构参与,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未来可以尝试增加试点金融机构,加强金融机构合作,共同制定完善环境信息披露标准,提升环境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加强金融机构合作,有助于来自不同金融领域的参与者进行信息和经验交流,从不同视角来看待问题。
(二)探索建立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
中英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应结合自身实践积极探索合适的金融机构环境披露框架。中英金融机构开展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旨在提升金融机构在绿色金融实践和环境信息披露方面的认识,提升环境信息披露能力和水平,以试点工作成果为中英金融业乃至全球金融业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在此目标下,参照国外成熟的环境信息披露建议的框架,确定适合金融机构的披露框架和具体内容。试点金融机构可根据披露方案,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分析环境因素对银行资产组合的影响,把握因此带来的机遇和风险,确定具体披露的定性和定量指标,并逐步提升和完善。应以中英环境信息披露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框架,研究环境及气候因素对金融机构风险与机遇影响的分析方法、模型,研究金融机构投融资对环境和气候影响的分析方法、模型,试点金融机构先行制定披露计划并进行披露,从而为更多国内外金融机构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提供实践经验和参考。
(三)鼓励试点金融机构确立环境信息披露标准
金融机构应充分考虑投资标的商业价值以外的社会价值,分析环境、社会、治理因素对投资的影响。试点金融机构可根据披露方案,分析环境因素对银行资产组合的影响,确定具体披露的定性和定量指标。具体应做到三点:第一,对接国际标准。金融机构应充分重视联合国责任投资原则组织以及亚洲公司治理组织所确立的一系列关于环境、投资、公司治理的标准,有针对性的进行对接。第二,开展国内实践。依据国内法律法规及相关职能部门颁布的指引、规范,金融机构需要增强对环境、社会、治理问题的风险意识,进而引导市场逐步转向长期、可持续投资方向。第三,健全内部体系。将环境信息披露纳入现有投资研究体系,并将其与其他现有投资因素一起整合进投资、研究、风控等各项流程中,促进整体投资治理的提升。
(作者系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
Recent Progress and Future Prospects of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Chinese and British Financial Institutions
SU Yawen
On January 21, 2019, the China Finance Association Green Finance Professional Committee ( Green Finance Committee) and the City of London Green Finance Initiative jointly hosted the fifth working meeting of the Sino-British Financial Institution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Working Group in Beijing. The meeting reached consensus on joint piloting of climate and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exploring the objectives, content, methods and action plans for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The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s been highly valued by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in recent years. It has not only become an important issue of the G20, but also an important part of the green financial cooperation between China and the UK. The pilot project on environmental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Chinese and British financial institutions has had a positive impact o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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