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21日 浏览量:1893

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和规范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成立以院长为首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指导全院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综合学院工作实际,我院成立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复试录取、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分工负责,压实责任。复试专家小组由5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研究生导师和本院教师组成。复试专家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

学科或专业代码及名称

复试分数线

总招生数

推免接收数

政治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国际法学

60

60

90

90

350

8

5

 

采取差额复试,比例不低于120%。接收调剂(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优先)。调剂系统开放后,从“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不接受电话邮件咨询报名。调剂通知届时院网发布。

三、夏令营优秀营员政策

参加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2020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并取得优秀营员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本院“复试分数线”,经体检与政审合格,即可免复试录取。

四、复试要求(现场复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3月30日上午8:30。地点:国问院400会议室。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二)具体安排

资格审查前抽签,审查后按抽签顺序进行政审,地点:201会议室。

复试:2021年3月30日上午9:00,不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地点: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400会议室,面试前考生需统一在406报告厅候考。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采取随机抽取备选题目和专家提问结合的方式,当场作答。复试内容包括外语考核和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考生需准备不超过5分钟的ppt自述,包括自我简介、专长、研究生生涯规划、研究方向等。

1.外语考核包括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说能力,考核形式为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成绩比重占复试成绩的40%。

2.综合面试考核内容包括知识结构、治学态度、专业思想、科研能力、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成绩比重占复试成绩的60%。

(四)成绩核算和录取原则

复试综合成绩和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均为百分制。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70%,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30%(其中外语考核40%,综合面试考核60%)。

我院在复试名单确定、组织考核和成绩核算、拟录取名单公示等各个关键环节安排专人、多人反复核查,确认无误后2人以上签字留存、备查,确保不出差错。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外语考核或综合面试不及格者也视为不合格。按照总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拟录取考生必须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在拟录取名单公布后,考生需联系所在单位党组织对考生进行考核,并根据规定内容填写《武汉大学2021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查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我院,考核不能通过者不予录取。

六、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将在入学前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根据《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原则上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限招在职定向就业生。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八、信息公开

考生的复试成绩和复试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在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咨询邮箱:332707765@qq.com。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九、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应急预案另行制定。

 

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2021年3月17日

附件:2021年国际问题研究院研究生考试复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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