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研究生招生选拔方式改革,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进一步探索和完善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博士生指导教师在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导作用,逐步建立、完善适应拔尖创新人才特点和规律的选拔机制和招生模式,根据《武汉大学关于部分博士生指导教师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的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我院制定2015年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如下:
一、2015年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博士研究生导师名单:
齐绍洲
二、考生报考条件
1.须具备《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各项报考条件。
2.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考生最后学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
(2)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获得境外硕士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三、拟用招生指标
2015年本院招生总指标数为5人,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拟占用本院指标数为1人。
四、审查程序
(一)个人申请
考生向报考导师及培养单位提出申请,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12日前。并提交以下材料:
(1)《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申请表》
(2)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授课单位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4)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两位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副高职称以上专家签名的推荐信;
(6)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7)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
(8)各类外语等级证书。
(二)背景评估。
由培养单位组成不少于5名高级职称相关专家组成入学考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评估,并给出得分(百分制)。根据评估得分,按不超过招生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学考核备选考生名单。背景评估时间为2014年11月13日。
(三)综合考核。
入学考核小组对通过背景评估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确定拟初录名单。综合考核的内容及形式见本细则第五部分。
(四)确定初录考生
(五)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1.申请者须按《武汉大学201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
2.填写网报信息时请在考试方式栏目中选择“入学考核”,在报考类别栏目中选择“非定向”。
3.通过入学考核被录取的考生不需要进行现场确认。
(六)录取
1.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 考生是否初录以入学考核小组的考核结果及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意见为准。
3. 以入学考核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占用所在培养单位年度招生总指标。
五、考核方式
(一)入学考核方式以综合考核为主,由三部分组成:
1.外语考核,内容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
2.基础考核,主要考查申请者的专业基础及系统的知识结构。
3.能力考核,重点考查申请者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及科研水平和研究潜质、学术兴趣和学术能力等。
(二)入学考核小组在对申请者进行考核时须给出“外语考核”成绩、“基础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及“能力考核”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外语考核”成绩占20%、“基础考核”成绩占30%、“能力考核”成绩占50%的比例(入学考核小组也可自行确定所占比例并提前公开)给出总评成绩,确定拟初录人选。
六、入学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11月18日上午9:00
地点:国际问题研究院400会议室
联系电话:027-68756726
国际问题研究院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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