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17]42号),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国际问题研究院(两院)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规范两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评选工作。

一、参评范围与条件

两院正常学制内、取得博士学籍1年后的全日制在校生(含硕博连读生)可申请延期资助,鼓励高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优先支持出国联合培养(半年以上)博士研究生申请。

申请人须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读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校研究生学术创新奖;

2、博士综合考核获得“优秀”评级,相关研究有望取得具有较大创新的原创性成果;

3、已在SSCI/SCI/A&HCI或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篇高水平论文;

4、具有良好前期研究基础,经导师和学院考核,认为可以延期资助的;

二、资助期限与额度

1、延期资助最长年限原则上为一年,享受与学制内博士研究生相同的助学金资助标准、住宿、医疗等待遇,继续参与各类奖学金评定(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除外;专项奖学金另有要求的,参照其协议与管理办法执行),助学金发放与资助方式按照2021年学校规定执行。

2、学校每年资助每级普通在籍博士研究生总数的20%左右,依据包括培养单位人才培养规模、质量、培养绩效、学科需求、办学资源等,确定了本次资助优秀博士研究生的最大名额: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2个名额,国际问题研究院1个名额。

三、申请与评定程序

1、符合条件有意申请延期资助的博士生研究生,于2022年1月6日前填写《武汉大学优秀博士生研究生延期资助申请表》,导师应根据申请延期资助博士研究生的学习、科研、博士学位论文写作等情况给出推荐意见,向学院提出申请。

2、学院将于2022年2月下旬组织评审委员会,采用现场汇报和答辩等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校研究生院提交候选人员名单及相关申请材料。

四、管理与考核

1、获资助博士生在博士学位论文定稿送审前,应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并完成“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总结报告”。学院将组织考核小组对其进行考核,对应考核标准如下:

(1)优秀:延期资助期间获得学校研究生学术创新奖二等奖以上或其他专项奖学金;或在SSCI/SCI/A&HCI源刊、国内权威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有相关咨询报告获得中央领导肯定性批示或中央文件采纳;或在国内外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承担部分5万字以上);

(2)合格:延期资助期间在ESCI/EI/CSSCI等来源期刊上发表与学位论文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或有相关咨询报告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性批示或部门采纳;或在国内外知名出版社出版学术著作1部(本人承担部分5万字以上)。

学院将考核结果(优秀、合格或不合格)在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研究生院。

2、获资助博士生因故退出资助计划,要求毕业派遣,须提前报请学院同意并在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办理其他手续,并于当月停止资助。

   

其他未尽事宜由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

                                                     国际问题研究院

                                                     2022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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