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武汉大学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武汉大学关于调整2022年招收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公告》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博士招生工作部署,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做好我院202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和规范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录取工作,成立以院长为首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制定考核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确定候选人名单,组织综合考核工作,提出拟录取名单,负责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并对内容负责,受理考生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
综合学院工作实际,我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录取、网络技术、后勤保障等各方面工作,抓好重点,分工负责,压实责任。考核专家小组由5位以上责任心强、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外语水平较高的博士生导师组成。专家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
二、指标分配、候选人比例
2022年国际问题研究院博士招生指标数3,实际可用指标数3。
采取差额考核,招生指标与候选人比例不超过1:2。
三、候选人确定依据
由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今年不集中举行外国语综合水平笔试,外语水平资格认定参考第三方成绩和材料证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被认定为外语水平合格,可参与候选人选拔:
1. 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相关学科领域 SSCI或SCI(三区及以上)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
2. 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0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3. 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合格(CET-6 425分及以上)。
4. 通过外语专业四级考试及以上,日语水平考试获得N1 100分及以上。
5. 本科或硕士阶段在教育部认证的国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学位。
考核评议小组依据外语合格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的教育背景、科研发表、研究计划进行综合考察和评议,按照不超过招生指标数1:2的比例提出候选人建议名单,原则上每位招生导师的博士生候选人数不超过2人。
四、资格审查
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需准备以下材料以供资格审查,在4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332707765@qq.com。邮件标题为:博士资格审查-报考院系-姓名。具体要求如下:
1.往届生(含: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已取得本科阶段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满6年的人员)须提供最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的扫描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信网学籍证明和身份证扫描件;
2.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手写签名电子版);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候选人,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报告原件扫描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原件。
4.提交《诚信参加综合考核承诺书》(手写签名电子版)见附件。
5.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与录取。
考核现场候选人须再次远程展示上述证件进行核验。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入学前我院将对候选人的报考资格及材料进行再次复查,如存在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录取或入学资格。
五、考核安排
1.考核时间:2022年4月28日上午9:00,不按时参加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
2.考核方式:由于疫情防控的特殊情况,考核采取远程方式,使用双机位、双系统模式进行。考核采用腾讯会议系统。考核专家于考核现场集中,候选人使用主机位设备在远程端以腾讯会议方式参加考核。考务人员会逐一发送考核会议室编号信息,候选人根据指令依次进入远程会议室。同时,候选人须准备另一台电子设备,采用QQ视频系统与考务人员连线,用于拍摄考生所处的应试空间环境。
3.考核要求:参加考核候选人应提前准备好软硬件设备,确保网络环境通畅和空间独立安静,桌面没有书籍等物品,保证双手位于视频画面正中间,头发不遮挡耳朵,应将考核设备用支架固定,并调整好角度。如有其他考试作弊行为,学院将依照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4.考核内容和形式:综合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的考核。
(1)外语水平。外语考核包括现场翻译、听力测试和口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说读译、运用外语开展研究和交流的能力。
(2)学术素养。候选人须提交包括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对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设想与思路展望的报告,并以PPT形式进行汇报,时间约15分钟。
(3)培养潜质。通过考核专家与候选人的问答交流,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科研创新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候选人参与综合考核测试的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核测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形成考试档案保存。
5.考核成绩核算: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均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的权重按外语水平30%,学术素养30%,培养潜质40%来确定。综合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其中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培养潜质任一项不及格者视为不合格(合格分为60分)。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综合考核的同时,我院将组织线上谈话,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状况。初录名单确定后,我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体检
考虑当前疫情防控实际状况,拟录取考生(含硕博连读)将在入学时组织体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标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
候选人信息、综合考核成绩和结果将在网上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在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办公电话:027-68756726
咨询邮箱:332707765@qq.com
九、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2022年4月18日
附件:考生诚信综合考核承诺书
Copyright 2016-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本网站所刊登文章版权均归属武汉大学国际问题研究院 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